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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为何不愿意为数字音乐付费?新浪乐库谢国民

发布时间:2024-07-05浏览:8

据1993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报道,郑智化专辑《水手》由白天鹅出版社引进发行,《白天鹅》只卖出80多万张,而全国总销量达300万张,出版社的销量还不到三分之一。(《音像市场:莺歌燕舞中的烦恼》,周鸿祎,1993)

盗版率高达73%,按照这个比例,90年代初,中国人对正版和盗版音乐磁带的消费总量,与全球最大音乐市场美国的正版磁带消费量相当(虽然那时美国人已经转为消费CD,但这个消费量还是相当可观的,毕竟那时中国才刚刚开始销售CD10年)。

盗版消费也是消费,不管怎么样,听音乐都要花钱,但钱不会回流到产业本身。

所以,不能说中国人不愿意花钱买音乐,只是时代给人们提供了不花钱的条件。当消费者有了不花钱的条件,他们一定会选择不花钱。不只是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也是如此。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唱片业必须干掉Napster。(见:)

中国的特殊情况是传统唱片业起步较晚,各方面还不够完善,受到互联网冲击较大,加之中国是全球互联网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当技术进步快于产业调整时,问题更加凸显。

互联网对中国人音乐消费观念的影响首先始于传播层面。

互联网带来了海量的信息和内容,远远超出了市场上合法的供给量,给用户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

对于一个听众来说,如果他能在网上听到一切,他肯定不会愿意花钱听音乐。而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在中国的互联网上,你真的可以听到一切,搜索任何人的歌曲。

尤其是海外音乐。海外音乐的消费早已不同步,进口版本不仅少而且慢。互联网刚兴起的时候,什么都进来,用户的需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见:)

事实上,MP3搜索的易用性曾经是国内互联网界的骄傲:

互联网周刊,2005.10.10

既然MP3搜索如此好用,用户自然不愿意在音乐上花钱。

这种情况下,对于消费者来说,不花钱才是最经济的选择,花钱听音乐会让网民觉得自己很无能、很落伍。

相反,iTunes 的成功证明,如果为消费者提供一种比免费听音乐更有吸引力的产品,他们就会愿意消费。遗憾的是,在 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中国市场上还没有这样的产品。(虽然 iPod 也在中国销售,但没有 iTunes 音乐商店,苹果的音乐消费模式就不再有效,参见:)

互联网对中国人音乐消费观念的影响,也与互联网早期的经济模式有关。

其实,当时的互联网经济可以简单概括为“免费经济”:通过没有任何门槛的免费“入口”,积累大量用户和流量,然后想方设法盈利。

门户网站、杀毒软件、音乐网站都是如此,不管是盗版音乐网站还是正版音乐网站,都是免费的,通过广告或者铃声赚钱。

尽管如此,有些人可能认为,新浪曲库等正版在线音乐收听网站的出现是无奈之举。

“过去几年,中国的付费音乐下载网站无一成功,大部分都半死不活。这说明付费数字音乐下载模式在中国根本行不通。”2007年,冯楚君向《财经时报》分析道。(见:)

现在看来,“免费听音乐”或许更符合当时的互联网潮流。

新浪乐库为什么开不了_新浪乐库谢国民_新浪乐库

据艾瑞咨询200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免费音乐网站更受网民的欢迎。

十年前,《连线》杂志前主编克里斯·安德森出版了一本名为《免费:商业的未来》的书,被当时很多互联网人奉为“圣经”。

在互联网普遍崇尚“自由经济”的背景下,音乐也未能幸免。

但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在于,版权的存在意味着无论是音乐还是影视都无法实现克里斯·安德森所说的“成本趋近于零”,因此将“自由经济”运用到互联网音乐上就会出现问题。

2007年至2010年,新浪、巨鲸、诺基亚等都曾推出过免费服务,但最终都以失败告终,在盗版免费音乐收听网站盛行的时代,正版网站的收入不足以支撑高额的版权投入。

所以,正版要生存,盗版就必须灭亡。

在政府的推动下,2010年大批盗版音乐网站被关闭。在政策压力下,百度MP3于2011年走向正版化。

四年后,国家再次出手有力,版权局发布“史上最严版权令”,中国从数字音乐盗版率最高的国家一跃成为合法化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并因此受到国际唱片业联合会(IFPI)的嘉奖。(见:)

不过,数字音乐的“免费经济”至今仍在延续。事实上,在流媒体时代,用户免费听歌更加方便,以前要下载,现在用手机就能听。(毕竟付费专辑非常少见。)

虽然近年来各大音乐平台都在推广付费服务,但免费听歌的门槛还是很低,直到最近各大平台才开始限制PC浏览,并强调VIP权益。

但中国的网络音乐已经“免费”了快20年,“免费”至少养活了三代人(70后、80后、90后),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网络音乐付费率低也就不足为奇了。

浅谈回铃音

文章中提到了回铃音,我认为值得讨论。

说到“彩色手机铃声”,就不得不提到一个特殊的时代:2005-2010年,彩色手机铃声消费的巅峰时期。

根据艾瑞咨询《2009-2010年中国数字音乐行业发展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无线音乐(主要来自彩铃收入)占据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的92.1%。

虽然对于手机铃声消费存在诸多争议,例如《三联生活周刊》的一篇报道认为,“人们对手机铃声消费的观念与音乐消费不同,手机铃声不是用来欣赏的,它与人们欣赏音乐的习惯正好相反。消费手机铃声的人希望通过手机铃声来表现自己外在的性格或气质,而人们欣赏音乐,是因为希望通过音乐感受到内心的共鸣。”(《当手机铃声一响价值千金》,王晓峰,2006)

不过很多订阅了音乐铃声的朋友都是订阅自己喜欢的歌曲,我觉得这也算是音乐消费的一种,但是这种消费的渠道比较有限,而且对于行业来说并不是一个可持续的、长期的、稳定的直接收入来源。

不过,据公开数据显示,中国人对于音乐手机铃声的消费规模曾经十分惊人。

三联生活周刊提及:“自2005年4月中国移动‘无线音乐排行榜’推出以来,至2005年底,销量排名前三的手机铃声分别为:《你爱谁》(1588万张)、《两只蝴蝶》(1207万张)、《童话》(621万张)。”

另外,根据《无线音乐排行榜》公布的数据,周杰伦十年手机铃声下载量达2.3亿次,蔡依林则达1.04亿次。

我想探究的是,这个数据能不能说明,中国人对于音乐的内在需求并不小,只是需要合适的方式来激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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